为贯彻落实《关于印发<残疾儿童康复救助“七彩梦行动计划”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残联厅发〔2011〕25号)文件精神,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,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。四川省开展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”。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,特制订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“七彩梦行动计划” 四川省实施方案》。
一、资助对象
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,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。
二、救助对象及救助原则:
1.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;
2.年龄3-6周岁;
3.资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孤独症儿童,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孤独症儿童。
救助标准:每人每年12000元康复训练经费。